【新唐人北京时间2025年04月04日讯】陆配史雪燕未于就职南投县议员前放弃中华民国以外国籍遭解除议员公职,提起诉愿,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日前驳回;至于史雪燕任职期间支领各项费用,南投议会倾向不追讨。
史雪燕虽曾表达将提诉愿、行政诉讼,但诉愿遭驳回后是否提行政诉讼,截至发稿前,记者仍无法取得史雪燕回应。
依据行政院诉愿决定书,原中国大陆籍人士取得中华民国国民身份后,登记参选公职,当选后就(到)职前与一般国民相同,须符合国籍法禁止双重国籍者担任中华民国公职的消极资格规定,而中华民国国民取得外国籍者,不得担任中华民国公职,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既无规范,自应适用国籍法规定。
此外,根据诉愿决定书,原中国大陆籍人士取得中华民国国民身份后,担任公职且未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将同时负有向中华民国及中共效忠义务,致生忠诚义务冲突,显不符国籍法立法意旨。
前南投县议员游宏达涉贪遭判刑定谳被解职,依得票数由中国国民党籍史雪燕递补,2021年成为首名新住民南投县议员,但2022年竞选连任失利,议员任期到2022年12月24日结束,仅任职约1年4个月。
内政部2024年12月以史雪燕未依国籍法规定,就职前办理放弃中华民国以外国籍,并于就职日1年内完成放弃并提佐证资料,而解除史雪燕议员公职。
至于史雪燕任职期间支领各项费用,南投县议会今天告诉中央社记者,史雪燕任职期间有实质执行业务,应该是不会追讨。
(转自中央社/责任编辑:卢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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