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斌:“23条”附属法例火速立法意味什么?

日前,香港特区政府在中共的授意下,突然火速为《基本法》23条立法订立附属法例,并在48小时内实施。

这套被外界称为“23条恶法的终极补丁”的法例,内容之严厉、程序之仓促、权力之集中,意味着“23条”恶法进一步大升级,是中共彻底整肃香港、打击反对力量、消灭异见声音的标志性一步。香港的法治与自治因此荡然无存,未来任何“国安”借口都能让公民自由与财产一夜之间灰飞烟灭,“东方之珠”从此完全沦为了中共的掌中物。

 “闪电立法”背后的北京节奏

5月12日,港府宣布订立国安相关附属法例,13日刊宪即生效,15日立法会仅用5个多小时就完成审议与通过。这种“闪电立法”极不寻常,却显然有政治时机的考量。

据《南华早报》17日报导,北京早前已设定“5月中旬前必须完成”的硬性时间表,目的是在中美关系暂时缓和、全球舆论聚焦其它国际事务之际,以最小政治阻力迅速完成这一步。

这种战略性的“窗口操作”,背后透露出的是一种明确讯号——国家安全优先于一切,程序与社会共识必须让步。

附属法例的“核心内容”

附属法例虽然在字面上只是对“23条”的细化实施,但实际上带来了三项制度性的重大改变:

首先是“送中”机制明文化。

只要北京驻港国安公署认定某案件“涉及境外势力”或“本地执法有困难”,即可直接援引《港区国安法》第55条,将案件与嫌疑人送往大陆处理。这一条款将原本极具争议的“送中”程序正式合法化,且标准由公署单方面判断,不设复核或申诉机制。

其次,“全面配合”成为法律义务。

所有香港政府部门、机构及个人,若接到国安公署要求,必须“无条件配合”,并严禁对外披露任何调查内容。换言之,整个政府系统被法定纳入北京主导的安全体系之中,失去了原本的独立与分权制衡。

第三,透明制度全面瓦解。

相关调查、拘捕、信息流动均纳入保密体制,不再受原有司法审查与媒体监督的机制制衡。这将令司法公开、公平审讯及新闻自由遭遇根本性阻断。

 “程序正义”与“制度信任”的彻底崩解

作为影响香港全体市民基本权利的法律,这套附属法例既没公开咨询和社会讨论,也无实质性议会辩论,仅用两天就完成了全过程,在程序层面可以说完全无视公众的参与。

有分析认为,这标志着香港社会制度逻辑的彻底转变:“社会共识”不再是施政的前提,而是被看作风险源;“程序”不再是合法性的保障,而成了必须压缩的负担。这不仅让法律失去了应有的正当性,更加剧了公众对香港政府与立法会“橡皮图章化”的深刻不信任。

不难想像,这场立法风暴将导致下述三大后果,并对香港的社会结构、经济信心与国际角色产生深远影响。

一是法律体系的“大陆化”:香港原有的普通法体系强调程序公正、司法独立与权利保障,但这套附属法例打破了这些制度性边界。未来“法律”更可能是一个权力技术工具,而非正义与秩序的保障。

二是公民社会的“隐形冻结”:附属法例的扩权与模糊定义,使得几乎所有批评、调查、组织行为都可能触碰“红线”。在这种“高度不确定+无限责任”的氛围下,异见难以存在,公民社会被迫沉寂。

三是金融中心地位遭质疑:资本的基本前提是法治与可预测性。随着“送中”机制合法化与信息保密制度确立,投资者对资产安全与合同执行的信心将受严重动摇。香港可能在金融地图上“南移”为上海或深圳的附属节点。

显而易见,这次附属法例的强推,宣告香港正快速驶离原有制度轨道,它已不再是一个国际城市,而是沦为了一个被高度整合进中共体制内的“南方特别行政区”。

在此节骨眼上,香港人、香港机构乃至国际社会,都面临着一个问题:在一个不再有透明与问责的制度中,谁还能安全地存在?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作者提供/责任编辑:刘明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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