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心:为何在美国大众传媒能够制衡三权(四)

——大众传媒的“自律”和新闻伦理学教育

如前所述,新闻自由的理念和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使美国的大众传媒成了“无冕之王”,但是,在美国大众传媒的发展过程中,新闻自由的弊端日益显现,主要表现为:新闻自由理念只重视传播者的权利,却没有重视接受者的权利,没有考虑到企业盈利活动信息传播的性质和影响问题等。

进入20世纪后,新的传播工具——广播、电视发展迅速。为了防止新闻自由的滥用,整个大众传媒行业性的自律开始出现。大众传媒相继建立了一系列相互独立、各具特色的专业组织。例如,美国报纸编辑人协会、美国报纸主编协会、全国广播工作者协会、美国记者公会等等。所有这些协会都制定了自己的《道德准则》,拥有自己的会员,并通过开展评奖或培训活动来维护本行业的行为规范。

1908年,美国密苏里大学新闻学院创建人和首任院长沃尔特·威廉主持制订了《记者守则》,首次提出一个全面且系统的新闻道德规范。《记者守则》指出:新闻报道必须真实、正确、公正、符合社会公益;一家大众的报纸必须为大众服务。该守则后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并为世界报业协会所采用。1923年,美国报纸编辑人协会在其年会上通过了由《纽约环球报》创办人赖特执笔的《新闻界信条》,强调新闻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道德责任感。1934年美国记者公会通过的《记者道德律》最为著名。它强调新闻记者的首要责任是向公众报道正确的、无偏见的事实,要求新闻记者遵守正确与公正两大原则,不为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种族的以及宗教的偏见所左右,不得在新闻版上刊登宣传性材料,不能因与自己有特殊关系而扣发应该发表的新闻。这些行业性的新闻道德规范的问世,标志着美国大众传媒的自律前进了一大步。

在加强行业道德规范、严格自律的实践中,大众传媒的认识日渐趋同,产生了大众传媒自律的理论基础——社会责任理论。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不久,美国芝加哥大学校长R·M·哈钦斯主持的“新闻自由委员会”经过调查,发表了《自由与负责的报刊》的调查报告,该报告全面阐述了社会责任理论的思想和主张,包括了14个方面的内容。这份报告的发表标志着社会责任思想的问世,从根本上奠定了社会责任论的理论基础。

社会责任论始终强调“思想自由是所有自由中最可宝贵的”,但同时又坚持新闻自由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强调新闻自由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大众传媒必须在现存法律和道德的范围内进行自我约束;媒介的新闻报道和信息传播应该符合真实性、正确性、公正性等专业标准;明确提出政府要对媒介进行适当的控制。

社会责任论的提出为大众传媒自律提供了理论基础,推动了大众传媒职业规范、道德守则的建设和自律组织的建立进程,使大众传媒自律制度得以形成。由此,美国大众传媒自律实践进入了组织化、制度化的新时期。开始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大众传媒自律体系,这其中包括:新闻督察机构的设立;新闻评议会的建立;媒介评论运动的兴起;新闻职业道德教育的普及和新闻道德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1967年,美国《路易斯维尔信使报》开始雇佣一名监督申诉专员,是全美第一家设置督察员的报社。到目前为止,美国大约有40家报刊都聘用了专职的“督察员”。督察员作为大众传媒与受众的桥梁,其职责是审读报纸的各个版面,接受读者的投诉,并在此基础上通过专栏文章的形式发表自己的独立批评意见。这一具有美国特色的自律机制起到了约束美国报业行为的作用。

新闻道德信条无论多么详尽与完整,却不是完全强制性的措施,个人理解千差万别,如若使之发挥真正的功效,必须设立专门的新闻道德督察机构和人员来解读,新闻评议会正是这样一种机构。1973年,美国全国新闻评议会在八个基金会的资助下诞生。新闻评议会的主要活动是定期或不定期开会评议新闻媒介及其活动,并将评议结果公开发表,在道义上对新闻媒介及其活动施加影响,但不具有强制力。评议会一般仅处理有关报业的问题,任何人或团体,如认为报界对其不公,即可提出申诉。

早在20世纪20年代,美国《时代》杂志就开辟《报界》专栏,专门发表检讨大众传媒及其活动的文章。至60年代初形成了一个声势浩大的大众传媒评论运动。1961年,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研究生院创办《哥伦比亚新闻学评论》,旨在“评价各种形式的新闻报道工作的表现,指出其缺点和力量所在,并协助确定或重新确定新闻工作的正直无私和认真负责的准则”,为大众传媒从业人员提供了一个发表他们所属的报社不敢发表的敏感消息的园地。

20世纪中叶以来,美国新闻教育界日益重视教授新闻道德的新闻伦理学教育,使这一领域发展成新闻教育中的重要环节。1977年,全美两百多个新闻及传播课程中只有68个有关新闻道德科目,但至1984年,全美274个新闻及传播课程中已有114个与新闻道德有关。90年代初,美国高校新闻院系中50%以上均开设新闻伦理学课程。此外,新闻道德问题的研究也已不再是个陌生的课题,不少学术性的基金会增加了研究新闻道德问题的拨款,新闻道德问题研讨会日趋增多,专门研究新闻道德问题的学术研究中心也应运而生,使新闻道德研究呈现出蒸蒸日上之势。这些研究者以学术刊物为阵地形成了对媒体的全方位的监督。通过上述一系列严格自律的措施,美国的大众传媒加强了行业的职业道德规范,大众传媒的公信力不断提高,使其拥有的读者、听众、观众和广告主顾越来越多,这是大众传媒生存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其能成为“第四权力”的关键因素。

美国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奠定了大众传媒监督制衡三权的地位;而大众传媒的发展,从多个角度来看,也进一步促进了美国政治的民主化进程。

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责任编辑: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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