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国标:毛迷信下的中国故事(节选)

【新唐人2012年2月28日讯】 前言

个人崇拜或个人迷信译自Cult一词,此词还被译为中文的狂热、邪教、巫术疗法等,根据等量代换原则,毛泽东迷信或毛泽东崇拜也可称为毛泽东邪教。在中文里,迷信、崇拜、邪教三者不是等量关系,有程度和情感色彩之别。毛泽东迷信,古今罕有,中外无匹,创巨痛深,宜用最高级,曰毛泽东邪教。

《辞海》的个人崇拜定义是:“神化个别人物并加以盲目崇拜的现象。”神化和崇拜是该定义的两个核心动词,其指向是被神化和崇拜的对象,其他人均不在该定义的现场。毛泽东崇拜则不然,其核心动词不止神化和崇拜,更有残害,所指对象是毛之外的其他人。在毛泽东崇拜的现场,有数不清被残害的各色人等。神化毛,崇拜毛,相当程度上落实在对无数中国人的残害上。毛泽东崇拜大量的现实呈现是残害民众,极言之毛崇拜即残民以逞。

狗有一犬吠形百犬吠声的特性,人作为能识别最复杂符号系统的高级动物,其捕风捉影的能耐大于狗无数倍。个人崇拜就是人们在不仅不见其形、而且也不闻其声的情况下,就能为之吠成一片,咬作一团。毛泽东,全国多少人见其面、闻其声?可是几亿人只因迷毛、拜毛,便叫得一国如沸,闹得一塌糊涂,厮打得个个一嘴乱毛。迷毛、拜毛、制作毛崇拜的媒介手段主要有如视觉领域的毛画像、毛塑像、毛像章、毛语录、挺毛标语和听觉领域的颂毛歌曲、挺毛口号,而真正把毛打造成“炙手可热势绝伦”的邪教教主的手段,还不是对这些媒介的正面使用,而是在这些媒介的使用问题上兴妖作怪、制造冤狱。比如,全国家家户户必须贴毛像固然把毛搞得像一个邪教教主,但是更让他像一个邪教教主的做法则是:如果拿带毛画像的报纸垫屁股或擦屁股,被人举报,立即逮捕法办。诸如此类。

毛泽东邪教对民众的残害可分四类:第一,对反毛者的残害;第二,对不以毛的敌友为敌友的人的残害;第三,对无意反毛而出现失误(口误、笔误、手误)者的残害;第四,曲解事实、强奸人意、罗织罪名的肆意嫁祸残害。

传统的人物传记通常只写传主的个人行为,好比传主走到哪里,聚光灯就打到哪里,传主身外之地,是聚光灯的盲区。这是一个立传误区。传主的影响也是传主生平的一部分,尤其曾经形成个人崇拜风潮的传主,更是如此。写毛传,不应忽略毛崇拜的“盛况”,可是实际上几乎所有的毛传都未涉及这个现象。在编《黑五类忆旧》的过程中,我读到毛泽东被人搞得炙手可热、莫余毒也的故事实在太多、太荒诞,其荒诞离奇的程度超过《拍案惊奇》、《儒林外史》、《官场现形记》、《世说新语》、《搜神记》、《述异记》和二十四史之荒诞量和荒诞度的总和。基于此,我整理、编纂、改写出这些实实在在发生的毛邪教的故事,“以飨读者”,以补毛传之缺失。中国人这样的精神生态,无论秦始皇时代还是希特勒、斯大林时代,都不曾出现过,在这个星球上也许只有金家统治的朝鲜可得仿佛。

画像篇

1

刚开始批判刘少奇时,不能提“刘少奇”三字,只能用“中国的赫鲁晓夫”代替。某中学的陈同学,有一天在毛泽东画像后面写了一句“打倒中国的赫鲁晓夫”,被人举报,成了现行反革命。怎么回事呢?他正好把“打倒”二字写在毛头像的背面了。群众专政期间,陈同学被打得遍体鳞伤,哀求道:“还是对我实行无产阶级专政(送监狱)吧。”造反派答应了他的要求,将他送到公检法,根据“公安六条”,判了八年刑。坐满八年,陈获释回家务农。后来平反时,公家发给他五百块钱补偿金,他激动得热泪盈眶,双手捧着钱,一个劲地高呼:“共产党万岁!”这时毛泽东已死,不然肯定还会喊“毛主席万岁!”拿到钱的当天,陈某将钱捐给大队党支部,并写了一封情真意切的入党申请书。不久,陈某光荣地加入了共产党,还担任了大队党支部书记。陈某当书记不几年,查出患了癌症,已是晚期,很快死掉。

2

翠屏山专政基地松林坡看守所二十九号号子里关押五个现行反革命分子,其中一个姓牟的青年,本是活学活用毛泽东思想标兵,因为买了十余幅毛主席像,从家里正阶檐的墙上贴到横阶檐的墙上,横阶檐连着厕所,最后一张就贴在了厕所门外,因此有人检举小牟让伟大领袖毛主席守毛坑,构成恶毒攻击罪。还有个姓洛的,一家人天天喝包谷糊,每当家人端起饭碗站在饭桌前搞“三敬祝”时,洛某就把包谷糊涂在毛像的嘴上,说:“红太阳呀红太阳,你吃腻了肉,就喝点这玩意儿吧!”,于是被人举报,也是反革命罪。有一次,牟犯问洛犯:“我让毛主席守了毛坑,你让毛主席吃包谷糊,我们俩谁的罪恶大?”

3

一个小青年,与女朋友到公园恋爱,公园的石凳很脏,就拿报纸垫在屁股下。报纸上印有毛泽东头像,有人举报他们侮辱毛主席,这个小青年和他的女朋友各判刑三年。

4

新疆戈壁滩上的博斯腾湖,面积近千平方公里,几十个大小岛屿散布其中。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之交的大饥荒中,关内大批盲流逃亡到新疆谋生,许多人流落此湖,以打鱼、割苇、捉水老鼠为生。文革时期,又有许多内地盲流为躲避公安部门、造反派组织和收容站的抓捕,逃亡到博斯腾湖,藏身在芦荻丛生的小岛上,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一打三反”时,当局决心端掉这个“盲流乐园”。他们调集正规部队、兵团值班连和沿湖各县的公社民兵,利用冬季湖水结冰的机会,对整个湖区进行大包围、大搜捕。许多无辜的盲流被抓,并被任意加上罪名杀戮判刑,其中一个叫徐长生的,四川长寿人,25岁,被人举报撕毁毛像,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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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9月3日,武汉某街道小厂的几个红卫兵揪斗牛鬼蛇神吕某,喝问道:“我们红卫兵昨天贴出告示,勒令你们必须佩带‘牛鬼蛇神’黑符号,没看见吗?为什么你今天还不佩带?”吕某回答说:“5?16通知中没有这一条。”吕某话音刚落,红卫兵骨干邱某立即掏出哨子吹起来,大喊:“全厂紧急集合!”大家都放下手里的工具,来到现场。邱某发号施令道:“把高帽子给他戴上!”几个红卫兵男女立马拥上来,从两边抓住吕某的胳臂,另有二三人将一顶硬纸糊的两尺多高的高帽强行扣在吕某头上。吕某极不配合,他们一松手,他就飞快将自己头上的高帽摘下撕毁。他们立刻又拿来一顶给他扣上,他又撕毁。邱某带头高呼口号,同时众人又将第三顶高帽扣在吕某头上。三个男工紧紧抓住吕某,示众批斗,一直折腾到晚上六点。当晚,红卫兵又明火执仗抄了吕某的家,粮票也被抄走。抄家中,红卫兵发现了吕某的新罪行:他家板房的板壁上没挂毛泽东像,而是挂西斯廷圣母像。他们愤怒地质问吕某不挂毛主席像是什么狼子野心,吕某理直气壮地回答:“板房失火把毛主席像烧了你们负责?”红卫兵一时无言以对。

6

那时各家各户都派发毛的彩色纸画像,让人贴在墙上,一天到晚祷告。文盲邓六叔就有两间泥土房,一间厨房一间睡房。睡房里没窗户,黑咕隆冬,贴了也白贴,于是邓六叔把分发给他的毛像虔诚地贴在厨灶上方,像灶神一样膜拜。后来他发觉那个位置也不好,时间久了会把毛的脸熏黑,于是立即关了厨房门,小心翼翼地想把它揭下来,重新贴个地方。当初贴时是用稀饭粘的,现在想揭下来可不容易。邓六叔又急又怕,费老半天劲终于揭下来了,可还是弄烂了毛像的一只眼睛。他把揭下来的画像贴在最黑暗的睡房墙上,免得被人发现,可最终还是没有逃过革命群众雪亮的眼睛。没多久,县公安局来人,把他抓走了。

7

浙江台州人陈某,在沿海部队某留守处当参谋。战友都去支左了,办公室里只剩他一人,于是心生一念:何不用过期的《解放军报》练毛笔字?每天的报纸上都印有套红的毛泽东像及其亲密战友林副统帅像,起初陈某小心翼翼避开毛像、林像下笔,偶有涂及,立即烧毁。这天中午,书写正酣,外面哨兵高喊:“陈参谋,你爱人来了!”听到叫声,陈参谋立即扔下笔关上门冲了出去。陈的妻子从老家来探亲,他本来要去接站,结果写得兴起,忘了这码事。就在陈参谋离开办公室接待妻子的当口,同办公室去支左的余参谋临时有事回来了。陈参谋与妻子一番亲热之后,带着快意返回办公室,却发现桌面报纸被人动过,细查发现还少了几张;再向卫兵打听,方知余参谋来过。陈参谋顿时大惊,心里说“完了!”立刻回宿舍对老婆说:“部队临时有紧急备战任务,你必须马上离开部队回老家。”没等老婆反应过来,陈参谋便拉着她,夹着未解开的行李,叫辆车,赶往火车站。妻子上火车前,陈参谋千叮万嘱:“回去后,不要再往部队写信找我。”最后,陈参谋被军事法庭以反革命罪判处六年徒刑,随即他向法院提出与妻子离婚,并放弃对五岁女儿的抚养权——他不想让女儿生活在“反革命爸爸”的阴影之中。

文章来源:《中国人权双周刊》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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