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农民刘广海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健康,善待他人,孝敬父母,吃苦耐劳,是十里八村公认的好人。但2016年9月12日傍晚,刘广海卖菜回家时却突遭警察绑架。更匪夷所思的是,今年6月29日,白山市浑江区法院非法庭审刘广海时,竟拒绝给他的辩护律师办理相关手续,使其无法为刘广海提供辩护。
该法院于法官要求律师回天津当地司法局办允许其给法轮功辩护的证明才可以来白山市辩护。律师说这是违法的。于法官却回应表示,他在白山市办了十几年的法轮功案子,从来没有律师敢出庭辩护。于的态度非常蛮横。律师只好快速回当地司法局办手续,谁知当地司法局也不给办,要求他到市里办。律师又辗转到市司法局,结果仍是刁难不给办。
类似这样的事例并非个别。据明慧网最新统计,2017年上半年,至少有58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庭审时,中共法院不通知律师,剥夺律师的辩护权,不通知当事人家属或秘密开庭、秘密审判。有的法官咆哮法庭,威胁法轮功学员的律师要吊销他们的律师证;有的法官威逼利诱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辞退律师就轻判,不辞退重判;有的法庭开庭时拒绝法轮功学员聘请的律师进入法庭辩护。
稍微具备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辩护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被告人最基本的一项权利。自刑事诉讼启动时起至审判结束之前,他们不仅可以自行行使辩护权,还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对侦控机关的控诉进行反驳和辩解,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无论是剥夺法轮功学员律师的辩护权,还是阻扰他们为法轮功学员发声都属于非法行为,都是对法轮功学员及其律师的合法权利的侵犯。这一点毋庸置疑!
既然如此中共法院为何要知法犯法呢?
这是因为,江泽民集团及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政策至今还在延续,而由法院主导的对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则是这种迫害中的重要一环。如果任由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学员作无罪辩护,则不仅会使原本审判法轮功学员的法庭由此变成揭露江泽民和中共非法迫害法轮功的正义讲坛,越来越多的旁听者因为明白了真相而觉醒,越来越多的当事法官受到良知的拷问,更重要的还在于它将使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审判难以顺利进行和完成。
众所周知,江泽民和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完全是非法的。中国宪法明明白白写着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他们信仰法轮功有什么错?法轮功学员向世人遭受揭露迫害的真相又有什么错?究竟是法轮功学员在犯法还是江泽民和中共及其他们操控的法院在犯法,我想是凡是正常的旁听者,听过律师的当庭辩护可谓清清楚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还要硬着头皮判法轮功学员有罪岂将沦为笑柄?正因为如此,他们对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恨的要命怕的要死,想方设法阻扰他们履行自己的职责也就是意料之中的事了。
不过,我想正告中共法院的是,如果说抓捕起诉法轮功学员已经犯了罪,那么你们阻扰律师为法轮功学员辩护,非要判他们有罪则是罪上加罪。对于这一点你们中的许多人其实也心知肚明,之所以知错犯错,只是因为为了自己的饭碗不敢得罪“610”罢了。但是你们想过没有,你们不敢得罪610却得罪了人心正道天意,等待你们的将是何种下场?
──转自《大纪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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